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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块闯关攻略 一个方块闯关

简介我的陈述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和审判长的指令,我向法庭陈述如下:感谢法庭给我说话的机会,被诬陷入狱一年多来,我无时无刻不在...

我的陈述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和审判长的指令,我向法庭陈述如下:

感谢法庭给我说话的机会,被诬陷入狱一年多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期盼着这一天,一年多来,公、检、法以“先超后清”的形式将我连续超期羁押,每一天我都在绝望中挣扎,公平不在,正义无存,黑白颠倒,我连最起码的生存信念都无法维持,是对父母妻儿和亲友们的牵挂,对阳光司法的期盼才使我坚持到今天。

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一个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基层乡镇干部,家中没枪也没炮,伊川县公安局在2013年9月12日下午出动145名警察、武警,手持电锯、铁锤、钢钎,全部穿便衣,无一人穿制式警服,连带队的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刘海波、伊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曹光超均是一袭便衣,将我家周边十余米团团围住,没有指控我任何违法行为,以拘传之名行抓人之实,所有参与的人均不知因何事、何因抓人,只知道是领导的旨意,先把人抓起来再查找犯罪线索。

我被父亲叫开门后接受传唤,主动随拘传人员前去,但公安置我的配合于不顾,强行打上背铐,扭着胳膊推上警车,拉到公安局门口,一组公安进家搜查抄家,另一组到我的办公室,破门而入,搜查扣押物资,期间抄家的人因找不到我的手机、电话,指使看押我的人将背铐紧了一次,搜查办公室的人找不到我办公室钥匙,又指示将手铐紧了一次,2个协警将我按在面包车的后座上挤压着,天黑后拉到公安局院内,当时天还很热,连上厕所、要口水喝都不允许。

夜里12时许,将我押至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将我手脚固定在老虎凳上,4班人轮换审讯,十几个警察无一出示证件,无一穿警服,在我多次问询下,市局刑侦支队一个姓胡的大队长站在四五米外举着警官证手指捂着有名字的部分在我面前晃了一下,后来知道这人叫胡建军,第一次询问的是伊川县一领导的司机到我家打我的事,第二次询问的是朋友放在我办公室的一个公司资料的事,直到9月13日凌晨,才开始问我贷款的事,也就是说,9月12日农商行并没有报案,而是将我抓起来,才在9月13日至14日找着农商行,报案资料是伊川县经侦队人员授意临时编写,时间是9月13日至14日,公安均将时间改为9月12日,询问水寨信用社主任胡爱红时,笔录显示,问了一年多时间,胡爱红介绍我基本情况时说了一句:“他的网名是飞雪夜归狼”,完全是公安人员自己语言,我的网名单位的同事们大都不知道,胡爱红也不知道什么网名,先抓后审,有罪推定,假设我违法再抄家,搜办公室找线索。

胡建军等人以长时间冻、饿,冷、热风交替吹,不让休息,疲劳审讯,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对我进行严刑逼供,期间市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刘海波进入审讯室对我进行威胁,将我带到车站分局院内对我进行辱骂,刘海波不断用手背敲击我头部说:“外面已有千名警力在查你犯罪线索,说你有事就有事,不老老实实按要求配合就是死路一条。”伊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郭帅乐、和乐乐等人轮换审讯,根据他们手中的材料和电话中领导的授意编写笔录,不按我说的记,有倾向地归纳总结我说的话,只在让我签名按手印时打开一只手铐,不签名就砸紧手铐、脚镣,审讯间隙,胡建军、和乐乐同一实习警员轮流用一木块拍击桌子不让睡觉,连打个盹都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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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军还指导着一名侦查员编改我讲述有关洛龙区古城乡政府雇凶抓打我弟弟事件的笔录,说我说的不是实话,逼我按他说的说,市局刑侦支队一个叫王驰的侦查员手持材料念着让另一侦查员记录我的注册网名等信息,我并没有说:“济源女司机撞女童后打人的帖子”,“我发的帖子大部分都是负面报道……我从不向被举报方联系核实”的话,是王驰说的,并指令另一侦查员记录的,郭帅乐和伊川县公安局经侦队副队长张健还多次告诉我,说我父亲和弟弟涉案被拘,只要我配合工作,在他们整理好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就可以放了我父亲和弟弟,同时配合松刑,紧械具逼我在笔录上签名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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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晚又将我拉到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案件侦办大队突审,一分钟都不让休息,将我推入一个铁笼子,固定在一个老式的、纯铁的大老虎凳上,双手没有扣在胸前的铁板上,而是将左右手各铐一手铐,左右拉开,从老虎凳左右扶手上方绕过,硬拉紧扣在扶手下方的竖撑上,双手被拉得非常紧,身体丝毫不能动弹,双手和胳膊非常疼,脚被老虎凳上的铁环紧紧固定,我提出太难受,能否把手铐松一点,当即遭到胡建军的训斥:“要的就是这效果,治你是因为你不老实,你不配合我们过关,我们也不会让你过关的”,紧接着胡建军又手持空调的遥控器调整制冷温度,将出风口风向对着我的头吹,十几名警察排班后,车轮战又开始了。

至2013年9月14日下午,我被连续疲劳审讯,变相肉刑刑讯逼供长达48小时,9月14日将我送至嵩县看守所异地关押后,专案组人员连续提审我,上午8点就进入看守所,中午轮换出去吃饭,人就不出看守所,故意连续占用时间,将律师阻拦在外,不让律师会见,直到9月25日,我手腕部、脚踝部的伤痕不明显后才允许律师会见,期间伊川县公安局刑侦队赵利超、郭帅乐,编造我父亲和弟弟涉案被刑拘,母亲带孩子上街遇车祸,妻子自杀的谣言逼我在看守所自杀, 2013年10月11日伊川县公安局刑侦队杨学斌到看守所对我宣布逮捕时还骗我说:“领导们商量了,只要你认罪,就可以把你爸放了”,直到一年多后的今天,我在法庭上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我才确认我的家人是安全的,尽管法警不允许我回头看,但我仍控制不住回头,我想多看你们一眼。

我在2014年6月30日委托律师向伊川县法院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和“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证据及证据线索”两份材料,开庭前的2次提审中我均向法院工作人员详述了我被刑讯逼供的经过,刚才我又当庭再次叙述,法院未依法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仅一句:“录像坏了,正在修复”敷衍了事,检察院公诉人也没有依法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还硬将刑讯逼供获得的非法证据作为起诉的根据,刚才质证环节,公诉人宣读我的几份笔录在我二次要求全文宣读的情况下仍然不愿全文宣读,断章取义的摘要宣读,法庭的投影显示如同儿戏,没有一份证据能清晰显示,你们在掩饰什么?有什么不可见人的?审判长多次制止我父亲发言,你们怕什么?有什么不敢让说的?

我需要纠正公诉人两个常识性的错误,嵩县国土局长李树业,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战强等人所述的发帖人,卜跃刚所找的发帖人均为“风雪夜归狼”,公诉人认为“风雪夜归狼”和我的网名“飞雪夜归狼”仅有一字之差,风格类似,应认定是同一人。公诉人的这种推断性判断是错误的,网络用户名如同人的名字一样,姓不同不能认为是同一个人,同样的用户名一个数字或一个字母,一个小点的符号差异都可能是不同的人注册使用的,公诉人叫“胡春晓”,和我们村的“赵春晓”显然不是同一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和“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同样也仅有一字之差,明显也不是同一个单位,海南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协助调查回复函证实:“风雪夜归狼”自注册之后仅登录过一次,且没有发过任何帖子,明显不是我注册使用的号,和我没有关系。

关于指控的几个帖子,公安在伊川联通公司查不到IP详细地址问题,公诉人认为查不到IP地址可能是无线上网卡发的,这种猜测是错误的,伊川公安之所以向联通公司查询,是因为这些IP是联通公司的,发帖人是联通公司的用户,若是无线上网卡发布的同样有对应的IP,公安向无线上网卡所属的公司查询,是可以查到卡号和发帖人的,联通公司协查函证实这几个帖子不是我发布的,IP地址和我没有关系,其实公安要确定发帖人很容易,不能因为发帖人不是我,就不继续查下去,公诉人办理该案,应该了解一下最起码、最基础性的相关知识,不能靠猜测、想象推断,胡乱认定。

众所周知,我的案子是原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等人指使公安机关对我的诬陷,2013年7月有网友在网上发了郭宜品贪污,参与市政工程谋利的帖子,郭宜品怀疑是我发的,指使伊川县公安局安排刑侦队人员对我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跟踪侦查,8月份我去伊川丰华酒店看望2名外地来洛的网友,伊川公安的侦查员闯入房间拍照,后我持该侦查员照片和其所驾车辆照片到伊川县公安局查询,确定是刑侦队警察和车辆,9月份有人在天涯爆料发帖,称伊川一农民持雷管、双响炮到天安门自爆被抓,公安部刑侦局侦查员已到伊川查雷管来源,伊川公安一领导曾给我打电话说人是伊川人,告的事是洛龙区的事,要求帮忙将帖子删除,我当即告知我无权限删帖,需删的话联系天涯客服,按流程能删,这位领导当即告诉我,帖子在天涯,你曾任该网站版主,连市领导都认为该帖和你有关,9月9日伊川一副局长告诉我郭宜品已联合市政法委书记等领导,要抓我,我一笑置之,因为在洛阳甚至河南找不到发帖人的帖就怀疑是我操作的事也有过几次,事后均证明和我无关。9月12日将我抓后,伊川县公安局历经9个月的侦查,证实了上述的帖子和有关郭宜品的腐败帖均不是我发的,和我毫无关系,“误会了,但不得不将错就错”,期间,伊川公安的一名侦查员曾对我如此说。

就网络而言,我也是一名受害者,我在基层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包村负责信访稳定、禁烧等工作,多年来经常受到一些假记者敲诈,禁烧期间经常有假记者公然纵火后到乡政府要钱,偶发一起非责任安全生产事故就有十几拨假记者堵着门要钱,为了工作,我研究假记者应对之策,合法网站的沟通技巧,不管谁问我,我都耐心教,没有靠此谋取一分钱利益。打造文明、和谐法制的舆论空间一直是我的心愿,我也为此付出了多年的努力,无论在工作、生活还是网络上,我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从来没有发表过与党的政策、国家法律相违背的言论。

在2012年,郭宜品曾约谈我,要求我负责在网络上引导舆论,帮其唱颂歌并负责在网络上删除其负面帖,并要我保证不管谁找我,都不能发他本人的举报帖,还对我许愿封官,我当即表示作为一个乡镇干部绝对保持对县委书记最起码的忠诚,不会帮任何人发负面帖,我的水平也帮助不了他的唱颂歌,删帖需求。我还说堵不如疏,一些群众民生举报帖之所以把县委书记带上批评,那是群众对县委书记主持正义的期待,说明群众是信任他的,正确对待加以必要引导还不是坏事,我拒绝他许以的好处,没想到的是他不理解我的话,之后对伊川一位正科级干部说:“不能为我们所用,就需除之。”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我贷款的事是构不上犯罪的,但在郭宜品等领导的干预下,黑白竟能如此颠倒。2002年我因帮父买房缺钱借水寨信用社3.5万元,按约付息还贷,十多年来这一宗贷款像一座大山一样压着我,由于家贫收入低微,无力及时归还贷款,由于我在水寨镇政府工作,和水寨信用社几任主任关系都不错,水寨信用社也没有向我催收过这宗贷款,父母均无收入,父亲身有残疾,生活需人长期照顾,一个残疾的妹妹需要照顾,上大学的妹妹从上高中时我只能凑给她点学费,她上高中到大学的六年都是在学校食堂干杂活,换取的是一天的三顿免费饭,我一直想着在冬天时给她几个月生活费,但一直没有能力。

一家8口人,只有我和妻子每月三千多元的工资维持艰难的生活,强权之下,无理可讲,归还贷款是无奈、应当的选择,8万多元全是亲戚凑的。

说到案发时履行还贷义务,我必须说一下案发时我父亲的艰难归还贷款过程。

2013年9月16日,我父亲电话联系水寨信用社、伊川县公安局刘晓宁局长要求还款。9月26日,面见刘局长要求还款。9月29日,电话联系刘局长、经侦大队长陈志伟、副大队长张健要求还款。10月8日,面见农商行董事长康凤立、水寨信用社主任胡爱红、公安局刘局长、经侦队张健要求还款。10月9日,联系胡爱红、陈志伟,面见刘局长,刘局长叫陈志伟领着去见曹光超副局长,陈志伟又派给张健,张健挡着没见到曹局长,又叫我父亲去水寨找胡爱红,我父亲租车到水寨,胡爱红不见,又电话联系张健,张建说:“那再说吧”。10月12日,又找到刘局长,刘局长当面给张健打了电话,见张健后张健说:“还得水寨信用社计算本息数额。”10月14日,又联系张健。10月15日,再联系张健。10月16日,找康凤立,托办公室转一封信,要求还款。10月17日,水寨信用社出具一张清单,计算本息总数为67405.23元,打电话给张健,未接。10月18日,联系上张健,告知还款,张健、陈志伟双双给胡爱红打电话,说罚息太少,又给康凤立去电话,康凤立专电批评胡爱红,逼水寨信用社又出一份清单,本息总数变成84863.28元,多出17458.05元。10月21日下午,张健叫去公安局看数字。10月22日,去工商行交款到公安局账户,本息84863.28元全清。

在交款中,明明是还贷款,张健硬说是退赃款,此款一不是贪污受贿款、二不是贩毒洗钱款,何脏之有?此款是借款,不是赃款,是归还贷款,不是退赃款。几经周旋,张健改为“赵志辉退款”。明明该还款给信用社,却一定要交到公安。明明是还贷款,却硬说是公安局扣押款。9月16日就要求还款,公安局、农商行先是不收,后是收而推,扯皮一个月零八天,还得照付高息。归还贷款的艰难过程,足以证明,伊川县公安局不是光明正大办案,而是处处设障,以办案为名,行整人之实。

在这我必须说一下我和经侦大队长陈志伟的一点过节。

2012年有一群众向我反映陈志伟包养二奶,毒打二奶、开赌场、开担保公司高息拦储放高利贷,动用恶势力、暴力收贷等违法违纪问题。我在2011年被洛阳市公安局聘为特邀督察员以来,经常有群众找我反映公安干警违纪问题,要我帮他们向市局督察部门反映,由于这名群众反映的问题敏感,仅凭其手中的和陈志伟合影的照片不能证明身上的伤系陈志伟殴打所致,我到工信局查询后,得知担保公司法人不是陈志伟,我没有将这份材料向市局举报也没有在网上发布,但我打听陈志伟开担保公司的行为惊动了陈志伟,因为公司法人不是陈志伟,实际控制人是陈志伟。陈托人约我,我没有同他们见面,陈志伟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所以一接到栽赃陷害我的命令后就上窜下跳,狂咬不止。

起诉书指控我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几个帖子均不是我发的,没有删帖行为,更没有索取他人财物,有关嵩县国土局一案中,起诉书指控的标题内容和所举证据的标题、内容均是不一致的二个帖子,李树业、王战强称发帖人为“风雪夜归狼”,何兴旺、史章栓称发帖人为“飞雪夜归狼”,四人所述相互矛盾,该帖在网上一直存在,没有任何人将该帖删除,质证的证据也证明该帖没有删,我没有同王战强等人在凯顺酒店吃过饭,更没有收其5000元,王战强说在酒店院子里给我的,何兴旺前面说记不清名字,后面又说在我上车要走时王战强给了我一个信封,王战强说钱没在单位报销,李树业称钱已在单位报销,史章栓说自己不在场,听何兴旺说的,四人所述相互矛盾,漏洞百出,不能证明王战强的5000元。

伊川交通局抢劫式执法的帖子,没有证据证明是我发的,刚才质证的过程也说明该帖至今还存在,不存在我将此帖删除情形,我没见过黄红星,没有收过他的茶叶,黄红星和其司机均称见过我却没有对我进行辨认,其司机邢世恩称不认识收茶叶的人,听黄红星说帮他们删帖的人是我,不能证明我收了他的茶叶。

起诉书指控我在洛阳信息港发了嵩县闫庄财政所长的负面帖,列举的证据却是天涯社区材料,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网站在伊川公安的颠倒黑白下形成证据对应关系,希望法庭详查。

洛龙区古城乡政府雇凶抓打我弟弟,古城派出所民警脚踢头、掐鼻子、掐腋窝、茶叶水浇头、百般戏弄均有证据资证,无任何夸大、虚构情节,在当年已经纪委、国家信访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查证属实,当年我们家人为了洛阳形象没有要求追究责任,放弃索赔而选择忍气吞声。三年后,古城乡政府、古城派出所竟伪造证据,诬陷我们父子,古城派出所作为被告对该案无侦查权,竟对我父亲采取强制措施,被告审原告的报复性闹剧在洛阳野蛮上演。

指控我诽谤的2个帖子都不是我发,从当庭质证的情况看,有关济源的帖子是发帖人在事发近一个月之后总结了媒体报道和网上舆论的内容,并无诽谤信息,当事人毕娇并不知该帖的存在,是伊川公安跑到济源要求毕娇报案,教毕娇说法。另一件事是西工区610办公室主任科员陈长峰上坟烧山引发火灾一帖,庭审显示,陈长峰上坟引发火灾烧毁山林,伪造证件,冒充政法委书记,受党纪处分均是事实,诽谤是自诉案件,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把伊川县公安局“未发现引发群体性时间、引发公共秩序混乱情况发生”的侦查结论改为引发了公共秩序混乱并将其作为公诉案件起诉是错误的。

感谢天涯社区,尽管伊川公安在审讯我时多次告诉我,天涯社区已被公安部查封,但我始终坚信,天涯社区是我们的网上家园,她必将始终与我们同在,感谢众多网友,在洛阳如此环境下,你们依然不顾个人安危冒险来到洛阳、来到伊川,帮我发出声音,你们是天涯人的榜样,感谢众多媒体,你们坚守法律底线,发出震撼时代的强音。

我深知伊川县的财政、经济、司法牢牢地被几个家族控制,且早已形成坚不可摧的利益同盟,公安在领导授意下制造的冤假错案,检察院和法院必将将错就错,指望法院排除干扰,公正审判是不可能的,何况伊川公检法中,多为郭宜品亲自挑选的亲信,均为郭宜品在伊川编织腐败大网上的重要支点。但我仍然希望伊川法院能够详查本案的指控和证据的对应关系,排除非法证据,依照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判决。因为我坚信,阳光终会照耀洛阳,普照伊川,伊川的黑盖子早晚要被揭开,我的案子终会大白于天下,那些栽赃陷害我的人绝对不会有好下场,无论前面是龙潭虎穴还是万丈深渊,我都不会退缩,我也希望我的家人和亲友们尊重我的意愿,绝对不能向腐败分子低头,我们都要坚信只要中国还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公平司法的阳光就一定会照耀伊川,我们都会看到那一天的。

由于不允许我和家人说话,甚至在中午休庭吃饭时我看一眼未成年的孩子法警都不允许,粗暴地将门关闭,我只听到了孩子的哭声,请允许我在法庭上对我的家人说几句话:感谢你们一年多的坚持,媳妇一定要照顾好父母,二老身体都不好,一定要替我尽孝,家中和亲友家有什么事一定要带着弟、妹们安排好,当年在生活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父母精心照顾奶奶,奶奶在1995年95岁无疾而终,父母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也必须是弟、妹和孩子们的榜样。照顾好大妹子,她身有残疾,告诉她要听话。结婚十多年没有过一天舒心日子,没有给你买过一件首饰或一件像样的衣服,当年我长期在京接访,弟弟边疆服役未归,你身怀六甲仍然每天下班匆忙回家做一家六口人的饭,精心照顾二老生活,你已经是我的榜样,注意孩子们的教育,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精神,不要在孩子们面前讨论我的事,不要让他们仇视社会,希望他们长大后生活在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之中。多用洛阳以外的事开导父母,贪官污吏,一手遮天毕竟只是暂时现象,古都千年文明不容践踏,伊川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领导干部左右司法现象必会引起关注,要相信党和政府。

再此感谢法庭给我说话的机会,可能较你们办理其他案子而言,已经对我有所照顾,但我仍然认为你们没有保证我的诉讼权利,质证环节公诉人对多份笔录仅摘要宣读几句,且同时摘要宣读2份以上笔录,我不知道公诉人想要表达什么,证明什么,没法质证,应当一证一质,全部宣读或让我看下,几份主要证据在投影上显示不清晰,法官的摘要宣读我听不清楚,应该让我看一下,辩论环节不应只让进行二轮辩论,很多有争议的问题应当进行多轮辩论,不能为了省时间而剥夺我的诉讼权利,对你们而言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对我而言已经经历了一年多漫长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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